一、劳务派遣费用与劳务费的区别
劳务派遣是一种形式,劳务费是费费
(一)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二)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派遣费用;
(三)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15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招才通的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
(四)乙方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二、劳务派遣费的计算原则
(一)发放含税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抵扣收入额的20%,再乘20%税率;
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二)发放不含税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
首先,根据不含税劳务报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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