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建设项目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同时满足国家安全、水利、气象、防震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完成核定用地图。
申请条件:《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43条
数量限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纸质审查——现场踏勘——决定——形式审查
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规划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第38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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