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等流转的相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时间:2023-06-15 10:44:32 13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建筑物等流转的相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建筑物等流转的相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理方式是,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流转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流转。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二、建设用地的分类

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特殊用地。

建设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按其土地权属、建设内容不同,又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按其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不同,还分为大型建设项目用地、中型建设项目用地和小型建设项目用地。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有哪些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有:

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

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

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

全文5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建设用地使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建筑物等流转的相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处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建筑物等流转的相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处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