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州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审核转报流程怎么走
1.申请网络提交,24小时均可网络提交,工作人员将在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办理,办理时间为: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出具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批准的决定。
5.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证书/核发批准文件,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批准的理由。
6.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7.办理进程查询网络查询
9.办理结果《予以转报通知书》或者《不予转报通知书》
10.送达方式结果公示。可通过网络查询办理情况。支持快递送达:由申请人提供地址,邮寄送达。
二、抚州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审核转报受理条件
1.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2.不予批准的情形
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因在测绘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全文8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