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的区别是:前者要求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书面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离婚的登记手续,并在申请之日起算30天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亲自到前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而起诉离婚则不要求双方都同意离婚,也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符合一方存在重婚等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时则应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有些当事人认为只要双方同意离婚,达成了离婚协议,就解除了婚姻关系。这是当事人的误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才能解除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第一、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
第二、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双方。
第三、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已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离婚后子女由何方行使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及其数额、期限和给付方法,非直接抚养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方式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清偿、离婚补偿、离婚损害赔偿以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
第四、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近年来,双方自愿离婚的数量不断上升,表明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观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好合好散、理智分手逐渐成为更多婚姻当事人的共识。双方自愿离婚有利于当事人正确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有利于离婚协议的执行。离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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