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版权是自动获得,即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就自动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但为了更好地保护著作权,国家又鼓励进行作品版权自愿登记。作品版权登记一般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各省级版权行政部门(版权局)。市场上有专门的中介代理机构。
一、著作权登记准备材料
准备以下材料:
(一)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二)权利保证书;
(三)作品登记表;
(四)作品原创版权归属证明书;
(五)委托、合作作品版权归属协议书或职务作品版权归属确认书;
(六)作品包括数字三维显示的平面复制件
(七)作品说明书:简述作品内容和创作过程
(八)变更和设立质押前的著作权登记证;
(九)申请人关于版权、继承、变更或设立质押权的协议、公证书或其他法律文件。
二、著作权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简单地说,享有著作权是不需要登记的,著作权是从作品创作完成以后就产生的。作品自动产生,给权利人行使权利和明确权利带来了方便,不用再进行审批、注册,只要创作一完成就享有权利,这是方便的地方。但是,因为没有第三方提供的证明性东西,证明权利特别是权利发生质疑的或者权利被侵害的时候,还是需要第三方提供带有证明作用的一类证明东西。
(二)登记虽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条件,或者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但它确实又是一个初步的证据,所谓初步的证据是什么呢?诉讼当中就是这样,对方没有对著作权权属提出异议之前,法律可以凭借登记的证明认定你享有权利,证据力挺强的。
(三)登记的种类,作品登记,各类作品都可以登记,现在等级分两类:
一类是作品登记,还有一类是计算机软件登记,多数情况下,游戏引擎部分没有作为文化作品登记,还是作为软件登记的。
作品登记和软件登记是分别做的,另外,作品登记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和各省版权局登记机构都可以做,只有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做软件,经常做作品登记和软件登记的应该都比较清楚。
(四)登记的效力,对登记的转让行为,包括专门授权行为,应该是最有对抗第三方效力的,一旦发生多重授权或者多重转让的时候,认定究竟哪一个转让、哪一个专有授权是有效的,确实是一个难题,对法院来讲是和困难的。从法律上来讲,合同都是合法的,权利主体只能有一个,到底认定哪一个是有效的,又不能认定同时都有效,所以,登记作为一个有效的条件会发挥很强效力。专有授权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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