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公司上市增值之名进行非法集资
时间:2023-03-10 09:12:19 28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涉案公司往往打着境外上市、高新科技开发等“高大上”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公司名义在网上发布销售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投资者进行投资,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一、股权融资的分类:

股权融资是一种资本金融资,投资者对企业利润有要求权,但是所投资金不能收回,投资者所冒风险较大,尤其在一些一线城市,比如北京股票融资就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当然这种投资也要求的预期收益也比银行高,从这个角度而言,股票融资的资金成本比银行借款高。

按照融资对象可分为公开发行股票、招商引资、募集职工内部股等三种。

1、公开发行股票

股票上市可以在国内或国外进行,可以在主板市场或创业板市场进行,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具体而言,发行股票的优点是:

第一,所筹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没有还本压力;

第二,一次筹资金额大,用款限制相对较松;

第三,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为企业带来良好声誉;

第四,有利于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同时,股票上市也有不利之处:

第一,上市的条件过于苛刻;

第二,上市时间跨度长,竞争激烈,无法满足企业紧迫的融资需求;

第三,企业要负担较高的信息报道成本,各种信息公开可能会暴露商业秘密;

第四,企业上市融资必须以出让部分产权作为代价,分散企业控制权,从而出让较高的利润收益。

希望通过股票上市融资的企业必须满足上市条件,选择不同的上市地点,需要满足的条件也有差异,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是成功融资的关键。

2、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也是一种股权融资,但不通过公开市场发售,引入外部投资者,是一种私下寻找战略投资者的融资方式。因此其优缺点与发行股票上市类似,但由于不需要公开企业信息以及被他人收购的风险较小等原因,也受到一些企业的欢迎。

3、募集职工内部股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使员工持股已不仅仅是一种融资渠道,更多的以管理手段表现出来,明确的将员工利益与企业长期利益结合在一起,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长远发展的关切度和管理的参与度,形成具有竞争和激励效应的科学的分配制度。

但是,由于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员工持股进行规范和约束,直接导致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新老员工是否应享有不同的分红权;离职员工的股票应该怎样处理等。对企业来说,股权过度分散也不利于长期发展。

4、出售公司部分股份。

关键是要有吸引力。

股权融资由于具有软时间约束和高成本两种特性,适用于投资收益波动大但预期收益高的企业,以及投资要有一段较长的无收入或低收入期后才能有高收益的企业。

当企业需要的资金量比较大时(比如并购),股权融资就占很大优势,因为不像债权融资那样需要定期支付利息和本金,而仅仅需要在企业盈利的时候支付给股东股利。

二、公司融资方式

1、银行借款

信贷融资是间接融资,是市场信用经济的融资方式,它以银行为经营主体,按信贷规则运作,要求资产安全和资金回流,风险取决于资产质量。信贷融资由于责任链条和追索期长,信息不对称,由少数决策者对项目的判断支配大额资金,把风险积累推到将来。信贷融资需要发达的社会信用体系支持。银行借款是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但银行的基本做法是“嫌贫爱富”,以风险控制为原则,这是由银行的业务性质决定的。对银行来讲,它一般不愿冒太大的风险,因为银行借款没有利润要求权,所以对风险大的企业或项目不愿借款,哪怕是有很高的预期利润。相反,实力雄厚、收益或现金流稳定的企业是银行欢迎的贷款对象。

2、证券融资

证券融资是市场经济融资方式的直接形态,公众直接广泛参与,市场监督最严,要求最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证券融资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资本市场运作。与信贷融资不同,证券融资是由众多市场参与者决策,是投资者对投资者、公众对公众的行为,直接受公众及市场风险约束,把未来风险现在就暴露和定价,风险由投资者直接承担。

(1)股权融资

股票上市可以在国内,也可选择境外,可以在主板上市也可以在高新技术企业板块,如美国(NASTAQ)和香港的创业板。发行股票是一种资本金融资,投资者对企业利润有要求权,但是所投资金不能收回,投资者所冒风险较大,因此要求的预期收益也比银行高,从这个角度而言,股票融资的资金成本比银行借款高。

(2)债券融资

发行债券的优缺点介于上市和银行借款之间,也是一种实用的融资手段,但关键是选好发债时机。选择发债时机要充分考虑对未来利率的走势预期。债券种类很多,国内常见的有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以及可转换债券。企业债券要求较低,公司债券要求则相对严格,只有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两个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发行资格,并且对企业资产负债率以及资本金等都有严格限制。可转换债券只有重点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才能够发行,它是一种含期权的衍生金融工具。

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其好处在于还款期限较长,附加限制少,资金成本也不太高,但手续复杂,对企业要求严格,而且我国债券市场相对清淡,交投不活跃,发行风险大,特别是长期债券,面临的利率风险较大,而又欠缺风险管理的金融工具。

目前对于条件好的企业可以发一些企业债券,因为市场利率比较低,融资成本较低。但是债券相对银行借款而言,还款约束强,要控制好还款风险。

3、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一般也是一种股权融资,但它不通过公开市场发售,是一种私下寻找战略投资者的融资方式。因此其优缺点与发行股票上市类似,但由于不需要公开企业信息以及被他人收购的风险较小等原因,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融资也受到一些企业的欢迎。

三、非法集资案件出现了哪些新特征

1、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2、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3、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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