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规定的限期没有审结案件的,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渠道反映:
1、向同级检察院反映。
2、向本法院监察室反映。
3、向上级法院反映。
一、人民法院申诉信访案件核销范围是什么
对于受理的信访案件,以及上级法院交办的信访案件,经核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可以在执行申诉信访系统中按程序核销。(一)反映的执行案件不存在或查找不到;(二)该申诉信访不应由该法院受理;(三)反映的问题不构成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四)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五)重复申诉案件;(六)无理访案件;(七)信访终结案件;(八)已化解的案件。
二、法院对交通事故赔偿不服是否可以起诉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不能起诉,对责任认定带来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起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当事人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有问题的,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
三、法院欠钱不给怎么办
法院欠钱不给,可以根据以下进行处理:
1、如果是法院因民事行为而欠钱不还的,也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催讨不成,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该欠款法院;
2、如果是法院在取得被执行人的执行款后不及时将款转交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领导、上级法院、检察院、纪委、人大等部分投诉或反映情况,要求法院及时将执行款支付;
3、如果是别人欠款不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如果对方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仍不还款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全文6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