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无权提出离婚,换言之,女方处于孕期的,女方如果拒绝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男方无权起诉离婚。当然,如果女方自愿签署离婚协议,并与男方共同前往离婚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登记机关仍然应当依法核发离婚证。在起草离婚协议时,离婚协议应按以下内容书写:
1、离婚双方的身份信息。
2、双方承诺自愿离婚。
3、未出生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以及其探视子女的具体权利。
4、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
5、离婚后双方的联系地址。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7、签字并注明日期。
一、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约定探望权
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探望权双方协商一致书写即可。《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编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内容参考如下
1、男方有权随时探望孩子,女方不得阻挠。
2、女方对孩子正常的探望方式男方不作干涉,且双方均应尊重孩子意见。
3、男方可以每周探视孩子一次,每次探视时间可达到36小时,男方有权把孩子带回自己的住所居住,女方应积极配合。孩子每年寒暑假应有一半时间与父亲共同生活。
4、男方可以随时探望孩子,但为了顺利实施,男方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或拒绝。
5、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女儿,如果男方要带女儿离家,必须提前告知女方并征得女方的同意。男方保证平均每周跟女儿共处至少三个小时的时间。
二、怀孕能离婚么
女方怀孕能离婚,具体来说,如果双方达成了合意,则可以是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只能由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男方不得提出,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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