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三种人可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聘请,担任辩护人:
(1)执业律师,即指持有律师执业证书,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受有关机关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如家人朋友被追究刑事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州张美玲刑事律师团队建议委托具有专业知识的刑事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保护自首合法权益。
“亲友”的含义比较广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和朋友。“亲属”除了近亲属,还可以是远亲。法律规定“亲友”可以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主要是考虑到这些人在一定程度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信赖的人。
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不得担任辩护人:
(1)即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立法认为:委托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担任辩护人,将会影响原来的判决、决定的严格执行。并且,由于其自身已被依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具有一定的违法行为,不适应担任辩护人。同时,也难以行使辩护人的权利,为委托人进行充分辩护,因此,上述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一、刑事辩护人范围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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