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伦拍戏道具涉嫌逃税
据香港媒体报道,周*伦早年参演好莱坞电影《青蜂侠》,获片商赠送片中道具车,但运回台湾时申报价值与海关估价相差近十倍,海关认定不实申报逃税,向他追讨税金与罚款共257万元新台币(约50多万元人民币)。
周*伦方面坚称海关高估价值,向海关申诉后获调低税金至58万元新台币(约11万元人民币),后来提出诉讼,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败诉,仍可上诉,而周*伦**公司表示会继续上诉。
逃税的处罚: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构成逃税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纳税人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构成逃税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初犯补税免罪”是指有逃税缴纳税款行为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后,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国家至从此政策出台,就有很多大明星把以前未缴纳的税款都补上了,让纳税人免去了坐牢的刑罪外,还让国家因此多收了上十亿的税款。可谓“双赢”,也充分体现出国家的,“以处罚为辅,以税款征收为主”的征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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