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目的:
促进科技产业化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乙方的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运作的直接联盟。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营销
3。网络工程。网络运营
3。合作方式和条件:
1。甲方在现有营销网络和社会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逐步形成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甲方根据社会需要收集并承担企业应用软件和硬件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其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担或甲、乙双方共同设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并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共同规划开发的项目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乙方单方面承担的开发项目所有权属于乙方
3。在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的内部管理
4。基于诚信,双方应相互交流和讨论商业行为,以促进彼此的发展。利益分配
1。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按双方商定的市场价格分成税后收益的%。该分摊比例可每半年调整一次,并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对于乙方单方面开发的产品,如甲方有合作意向,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合作方式和共享方式。共同开发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和共享。如果一方转让其专利权,另一方可优先转让其共同专利权。
2。一方单方面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可以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获得该专利的一般许可证,该许可证不得撤销。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不得单方面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技术成果权的份额和各自的专利申请权,并就技术开发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的独立权利。
7。保密条款。甲、乙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所有信息、专项技术和项目规划设计均应严格保密,且只能在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公司所有高级职员及甲、乙双方研发团队成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其在任职和研发过程中接触到的保密信息和特殊技术保密。甲、乙双方提供的与项目和资金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运营计划和财务信息、客户名单、商业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等,均为保密资料。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向第三方提供保密内容的任何行为均为披露。其他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调解无效,可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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