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孩子没结婚证的,如属于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则离婚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如属于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未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仅属于同居关系,未成立婚姻关系,不需要离婚。
对方失踪要不要离婚
对方失踪要不要离婚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离婚案件必须双方同时到庭,因为调解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双方不到场,调解是无法进行的。因此,如果一方不到庭,短期内另一方无法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失踪者下落不明满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向对方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失踪。宣告失踪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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