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如下:
1、客观行为不同。抢劫标签是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性方法强行抢劫公私财产,抢劫表现为乘客不备,公开抢夺大量财产,使别人没有时间反抗;
2、客体不完全一样。抢劫罪不仅侵犯了别人的财产权利,也侵犯了别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劫罪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不同。抢劫对财产数额没有要求,构成抢劫罪,要求抢劫的财产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劫公私财产价值人民币500至2000元以上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内容不同。抢劫罪是指以武力或者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务,在被害人无法抗拒或者无法抗拒的情况下取得财产。抢劫罪是故意以突然取得财产为基础实施的,是通过称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产,而不是通过武力恐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产。
抢夺罪和抢劫罪的量刑
抢劫罪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夺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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