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弄丢了要补办的,应当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离婚证丢失后要补办的,应当去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补办申请表,并且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补办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办离婚证。
离婚证怎么补办
一、离婚证怎么补办
1、离婚证丢失的,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申领时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经婚姻登记机关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补发离婚证。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二、离婚证补办具体程序是什么
1、申请。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审查核实上述资料;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签名,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当场发给双方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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