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一、我国保密法律制度体系的核心是什么
我国保密法律制度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核心。
保密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1、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2、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3、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4、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5、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国家秘密具体内容如下:
1、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这是构成国家秘密的实质要素,是准确判定某一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关键问题;
2、依照法定程序确定。这是国家秘密的程序要素。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必须在履行确定相应密级的程序后,才能成为法律认可的国家秘密;
3、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这是国家秘密的时空要素。
国家秘密的范围如下: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或外交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二、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谁的批准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三、泄露国家秘密罪有哪些立案标准
泄露国家秘密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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