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有出去外地的情况,无论是出差,休假或者是别的什么事,都需要住的地方,有些居住的地方是需要办理居住证明的,比如上海,香港等地,有些人是居住在朋友或者亲戚家,或者是居住在自己另租赁的房子等等。那么这个时候办理居住证明就各不一样了,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比如上海这个城市,如果我们到上海的朋友家里,那么上海住朋友家不能开居住证明吗?下面我们来听听的看法。
1、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办理材料
1、房东或朋友《房产证》、身份证
2、本人身份证办理流程
1、跟朋友或房东讲清楚你的用途,比如办理居住证,或者集体户口迁移到社区公共户等。
2、带上所有证件,陪同房东或朋友一起去《房产证》所属居委会。
3、居委会工作人员查验证件
4、填写寄宿证明,并由房东或产证所有人签字,居委会盖章即可。
2、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注:如果是买房的话,所提供的房产证应当复印除附图以外的完整信息。商住两用住房以及酒店式公寓的产权证无法申办居住证!而房产证种类包括1996年3月1日以前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封面为咖啡色);1996版、2003版、2009版等三种版本的《房地产权证》(封面均为绿色);以及1996年至2000年发放的《房地产权证》(封面为黄色)《居住证》办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房地产权证书有疑义的,可以请办理机构或者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簿》,由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查询结果。
3、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证》申请人或其配偶承租市场化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单位租赁住房)的,应当依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规定,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其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单位租赁房),已在房地产登记机构(房产管理管理中心)办理过《房屋租赁合同文件登记证明》的,无需重新办理。新申办租赁合同备案所需材料:双方租赁合同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上海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确认表》(原件、由村居委协管员提供)办理地址:徐汇区、长宁区、闵行区在房产管理中心办理;其他区域在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注意:
1.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自动失效。
2.租赁合同新增登记备案后,需要增加合租人员的,需要先注销先前的备案,再按照新增备案的做法,重新登记房屋备案。
4、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租用公有住房的,应当提供公有住房出租人核发的《租用公房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上海住朋友家不能开居住证明吗这一问题的答案,根据我们的问题,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是需要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的。还有很多不同的情况,那么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解决办法,在办理居住证明的时候所需要的有效证件也是不尽相同,我们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不同的有效证件,办理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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