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
如果一份合同或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都是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也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
一、销售合同印花税现在怎么交
1、按合同金额贴花或汇缴印花税,销售合同按销售合同上注明的销售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按照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己购买并粘贴印花票据,这样就完成了缴纳的义务。
2、印花税的主要纳税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人就是立合同的人。
3、缴纳印花税的方法一般分为四种:贴花法(纳税人根据有关规定自行计算应纳金额,购买印花票据贴在应税凭证上);
4、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按期汇总缴纳法(同一种类的应纳税凭证如果需要多次贴花,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期汇总缴纳;
5、汇总缴纳的期限是一个月,一旦缴纳方式选定一年之内饰不能更改的)、代扣代缴法(从纳税人的收入中扣除应纳税额并代为缴纳)。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全文7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