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是遵义市人事社会保障局的一项常规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1〕26号)和《遵义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29号)文件精神,遵义市人事社会保障局积极探索,出台了《遵义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试点)指导办法》。各县(区、市)均出台了当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此项工作,各地根据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实施。
2016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每人每月养老金标准多少?
社会保障措施
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范围,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始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年满60周岁后增发基础养老金。增发的基础养老金与所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进行叠加。
(二)增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
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元;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32元;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64元;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97元;土地被完全征收(即100%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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