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想离婚,丈夫可以选择同意离婚,也可以选择不同意离婚的。丈夫选择同意离婚的,就可以和老婆协商处理,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处理妥当,然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丈夫是不同意离婚的,老婆是会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丈夫可以向法院证明和老婆的感情还未破裂,只要感情没有破裂,人民法院不会判离婚的。
老婆有外遇又不想离婚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当事人一方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照顾儿童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共有财产归各方所有的,双方应当约定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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