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我省“升级”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去基层的、想创业的、家庭有困难的、暂时找不到工作的,都有相应的政策,赶紧来看看,不妨最大程度地利用起来。
【基层就业政策】
到国家扶贫县就业的同学,如果是到机关工作,试用期工资可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
试用期满合格后,在县城工作的,工资可在所定级别内高定1档;在县以下工作的,工资高定2档。事业单位工作,可提前转正定级。
转正定级时,聘用在县城工作的,薪级工资高定1级;聘用在县以下工作的,薪级工资高定2级。
【就业渠道政策】
自起连续3年,街道(乡镇)、社区每年将向大学毕业生提供不少于4000个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中小企业是吸纳大学毕业生的主力,省教育厅公布说,对招收高校毕业生20人以上或达到当年新增职工人数20%以上的中小企业,将优先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创业扶持政策】
国税地税部门将设立“绿色通道”,落实毕业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工商部门允许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首次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对投资注册个体工商户和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
如果是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时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可提高到50万元。
【职业能力政策】
自起连续3年,全省每年组织提供1200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并提高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由财政和见习单位各承担50%。
【就业帮扶政策】
如果你是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离校前还未落实就业单位,那么可以拿到一次性的求职补贴。普通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关部门将实行实名制管理,将来不排除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就业援助政策。
此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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