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的法律条文是,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有具体侵权人的,侵权人承担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是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可能性的除外。
什么是高空坠物
高空坠物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意外。前者是一种自私损人的行为,比如从窗户向外抛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则是由于客观条件引发的意外事件,比如风把玻璃吹落,墙体瓷片由于年久脱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行为,高空坠物都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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