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65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56500~7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6000~4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1500~3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32500~4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43500~56000元;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果园征收与普通耕地征收补偿标准一样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标准规定。建议向当地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咨询。
什么是普通耕地?
普通耕地是指主要用于种植小麦、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耘的土地。
通常包括以下9种土地:
(1)常年进行耕耘、常年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2)当年休耕、休闲或轮歇的田地;
(3)抛荒少于3年的田地;
(4)开垦之后连续使用3年或3年以上的新开荒地以及沿河、沿湖和沿海滩涂;
(5)原是耕地,后改作鱼塘、果园、花卉园以及用来种植桑树、茶树、果树和其它树木的土地;
(6)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附带种植零星桑树、茶树、果树和其它树木的土地;
(7)原是耕地,临时(5年以下)用来培育和种植桑苗、果苗以及其它苗木花卉的土地;
(8)非牧区用于种植牧草少于5年的田地;
(9)以种植稻谷为主、养鱼为辅的稻鱼混合种养的水田,以及常年用来种植茭白、莲藕等一年生食物类植物的低洼地。
什么是果园地?
种植果树的园地。据中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截至1996年10月31日,全国果园面积为6654。5千公顷(9981。7万亩),占园地总面积的66。4%。据中国农业部统计资料,1996年全国果园面积中,苹果园占34。9%、柑橘园占15。0%、梨园占10。9%、香蕉园占2。1%、葡萄园占1。8%、其他果园占35。3%。果园分布最多的大区是华东区,占全国的30。8%;分布最多的省是山东省,有955。4千公顷。中国水果总产量从1990年的1800万吨增加到1996年的4652。8万吨,人均水果占有量达到38。2千克。据调查,全国还有200万—400万公顷宜园荒山荒地,将其充分开发利用起来,就可减少占用耕地,特别要根据各种果树所要求的土宜条件,因地制宜地合理发展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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