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依法有权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十五年,从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居民)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并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有权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国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病残津贴。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二、职工因各种原因离开企业后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职工因各种原因离开企业后,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中断,也可以个人继承投保(转为个体),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连续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享受在职职工同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未继续参保的,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原参保期间的个人帐户储存额可一次性按社保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
三、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好处
(一)老有所养
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终其一生,均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二)基本生活有保障
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随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三)流动不影响待遇
劳动者在所有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工作流动,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体帐户都可以保留并随之转移,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累计计算,退休时不影响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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