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还有房产的,不会影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还款后,担保人要在担保范围人承担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一、财产被强制执行期间还能对外提供担保吗
一般来说,个人财产被强制执行期间,财产的全部价值将处于不确定,所以,一般这个时候不敢对财产有所行作为,特别是给人作保的,财产已经被强制执行了,再对外提供担保的话,将直接影响今后的清偿能力。不过,这个时候还能不能继续给人作保,其实得看其是否满足法定条件即可。
按规定保证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借款关系的产生没有牵连;
2、保证人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保证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保证人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保证人需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而根据以上的条件,担保人的财产虽然是在被强制执行期间,但是担保人还满足以上的保证人条件的话,那么将即可以继续对外担保,不会对此有所影响。
二、违法放贷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吗
违法放贷担保人如果在做担保之前明知是违法行为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抗辩权】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违法放贷案件中的担保人在担保之前要能够清楚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在自己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建议不要贸然的为他人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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