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交通违章要本人去吗
处理违章不一定需要本人去,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交通违章处理所需材料
驾驶证、行驶证、违章确认书、身份证
如果只是被电子眼拍照,只拿行驶证就可以;如果是超速违章,要准备行驶证、驾驶证及各自的复印件一份;如果是挨贴条了,要拿着处罚决定书和行驶证。
三、交通违章的处理期限是什么
1.如果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那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没有去接受处理的,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金额不会超过原罚款数额的一倍;
2.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话,车主可以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可以在机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即可,不用15日内就去处理的,但要注意尽量不要超过一个驾照的记分周期,避免一个记分周期没有及时清零而导致在下一个记分周内累计扣满12分的情况。
全文5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