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
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持械聚众斗殴的处罚是什么
持械聚众斗殴的处罚如下:
(1)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持械聚众斗殴的认定界限是什么
1、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一律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2、参与预谋持械聚众斗殴,或者明知本方人员为斗殴而携带器械,即使本人未携带和使用器械,构成共同犯罪的,也均以持械聚众斗殴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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