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同时享受公司分红的权利,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分红有两种形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分红,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用。
1、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发放股利,称为派股息或派息;
2、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分发股票,红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现,又称为送红股或送股;
3、另外,投资者还经常会遇到上市公司转增股本的情况。
转增股本与分红有所区别:
1、分红是将未分配利润,在扣除公积金等项费用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
2、转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种送股形式,是从公积金中提取的,将上市公司历年滚存的利润及溢价发行新股的收益通过送股的形式加以实现两者的出处有所不同;
3、另外两者在纳税上也有所区别,但在实际操作中,送红股与转增股本的效果是大体相同的。
一、如何入股已经成立的公司
1、首先应该确定新加入的股东是准备用现金,还是实物或技术入股。除现金外,实物或技术应通过评估先确定价值。
2、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现金,可采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投资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两种参股方式。
3、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形成决议,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东加入及采用哪种方式。
二、与员工入股公司如何分红有关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第三十四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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