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失按如下流程补办: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离婚证丢失如何登记再婚
16日王女士:本人是离异人士,最近准备,但丢了,如果要证明已经离婚,必须去登记处查离婚档案,但忘记了确切的离婚日期,非常不好找,现在未婚夫知道了我离异的事实,想问是否可以对机构隐瞒离婚的事实直接登记结婚?
记者跑腿:根据我国《结婚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必须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状况证明是必须的材料,离婚证丢失的请原离婚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即可。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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