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个接收地社保局的银行户口及帐号,用于转移养老个人账户)。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
(1)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一、户口迁移后社保怎么办理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如何跨省转移养老保险
跨省转移养老保险,需要参保人员在就业地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原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关系所在地收到接收函后,办理转移接续养老保险手续。新关系所在地在收到转出的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相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三、户口迁移社会保障卡怎么迁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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