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当事人无权撤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下列情况可以撤销:1.行政案件中违法行为人与被侵害人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双方已经解决的。2.刑事案件中,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
对公安机关立案后撤案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如没有犯罪事实的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等。对于进入司法公诉程序的刑事案件,不能由受害人或控告人提请撤诉。对于民事责任部分,双方通过调解达成谅解的,可作为量刑的酌定从轻情节。
报案了如果是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撤销。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不能撤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解答:
可以。
报案了如果是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撤销。
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不能撤销。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举报人在报案之后,是可以对举报的案件进行撤销的,但是需要满足犯罪嫌疑人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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