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派出所报案回执发挥了提供报警依据、方便群众继续报警联系、便于群众监督投诉和改善内部接警管理等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报警难问题,有效地密切了警民关系。立案单位如果已经受理,该案件应是刑事案件,应当由立案部门出具立案回执单,如果立案部门没有主动出具,可以要求立案部门出具,如立案部门不出具,您可像当地检察院反映,人民检察院有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监督权。
一、报警立案了警察不处理怎么办?
公安机关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如果有玩忽职守不作为行为的,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一般警察不处理都是有比较正当合理的原因,是报警人不理解而已。另外,如果警察不立案,你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二、职务侵占办案流程
职务侵占办案流程如下:1、受理,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2、立案,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3、侦查 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4、破案;5、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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