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住房公积金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且双方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那么住房公积金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住房公积金是一方在婚前获得,或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则住房公积金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
一、征地款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征地款不一定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当事人是在婚前就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的,那么婚后获得的征地款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仍归一方所有;如果当事人是在婚后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那么征地款在夫妻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离婚时的工资如何分配
离婚时工资的分配:夫妻在婚内获得的工资在双方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夫妻约定婚后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就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三、无过错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具体的原则?
如果双方无过错离婚的,财产分割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离婚时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
3.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文7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