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处于服刑期中超过60岁的服刑人员,没有优惠政策规定,如果具备减刑条件或假释条件的,可以获得减刑或办理假释。
一、减刑后可以假释吗
减刑后是可以进行假释的,但是要有时间间隔的限制。一般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在刑罚期间认真遵守纪律、认真接受教育、悔过态度明显,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才可以进行减刑。同样减刑后如果申请假释,司法机关需要向上级法院进行上报,如果确定达到了可以假释的标准,那么就会进行假释。
二、判刑4年一般几年出狱
不能确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执行刑罚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获减刑。如果没有再犯罪危险的,还可以或假释,也就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减刑和假释都可以使原判刑罚归于灭失,故犯罪分子可以通过上述方式提前释放,但具体时间不能确定。
三、服刑期间如何立功
服刑期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立功: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
服刑人员减刑的程序如下: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6、减刑、假释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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