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人员数量需要在协议中体现。并且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协议除派遣岗位和人员的数量之外,还需要依法包括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等内容。
一、劳务派遣和自有员工的区别是什么
自有员工和劳务派遣工的区别主要在于签订的合同性质不一样。
自有员工是与其所在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再到第三方用工单位进行工作。劳动合同用工是现在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二、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合法吗
劳务派遣公司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和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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