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一、公检法自查需要多少天?
从公安机关到检察院办案时间:1、线索初查一般应在二个月内完成。2、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还可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如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还可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再次延长二个月。办理审查批捕案件,应当在案件受理后的七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案件受到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3、检察院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一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报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二、行政案件延长办案期限是多久
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期限一般是90日。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三、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延长办案期限吗
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理决定。60日内无法作出处理决定的,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经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殊情况下三个月不能办理完毕的,报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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