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医院或卫生部门的解决方案。
1、及时保留证据,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并提出调查要求。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应该及时要求行为人和部门主任写下事情,并密封使用过的医疗器械;
2、处理过程,接到投诉后,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相关医疗用品,防止病程变更、伪造、隐匿、销毁;
3、处理后果,如果是一般的医疗纠纷,经过调查,医务部可以与患者协商解决;
4、医院将与患者或家属讨论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的意见,争取协调解决;
5、如果纠纷仍未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6、患者或者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不服的,可以诉诸法院。
医生误诊医院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3、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
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
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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