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可以离婚。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离婚协议应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协商一致。夫妻双方也可以提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对审理离婚案件应先进行调解,当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或其他情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孩子会判给男方
1、夫妻离婚,孩子若不满两周岁,要判给男方要满足以下条件:即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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