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房屋所有权中的最基本权能——处分权,包括房地产出售权、房地产租赁权、房地产继承权、房地产赠与权以及房地产抵押权等5种。处分权由房主行使,但有时也会受到限制。如果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债权人可以处分房屋并优先受偿。
房屋所有权包含多种权能,其中最基本的权能是处分权。根据此,处分权可以划分为房地产出售权、房地产租赁权、房地产继承权、房地产赠与权以及房地产抵押权等5种。房屋的处分权由房主行使。有时房屋处分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若是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处分房屋并优先受偿。
房屋所有权包含哪些权能?
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所有权包含以下权能:
1. 占有权能:房屋所有人有权在房屋内居住、使用和支配房屋。
2. 使用权能:房屋所有人有权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和租赁等。
3. 收益权能:房屋所有人有权从房屋中获得租金、收益和利润等。
4. 处分权能:房屋所有人有权决定将房屋出售、抵押、赠与等。
5. 优先权能:房屋所有人有权在债务清偿中优先受偿。
以上权能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权能,也是房屋交易和租赁的基础。在房屋所有权纠纷中,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需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房屋所有权具有多种权能,最基本的权能是处分权。这包括房地产出售权、房地产租赁权、房地产继承权、房地产赠与权以及房地产抵押权等5种。房屋的处分权由房主行使。但有时房屋处分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债权人可以处分房屋并优先受偿。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包含的权能包括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和优先权能。房屋交易和租赁的基础,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需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五十一条本法所称国有资产转让,是指依法将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国有资产转让应当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损失,不得损害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三条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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