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吊销债权债务按照破产程序办理,同时通知、公告债权人办理债权登记。处置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财产)的收益,扣除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安置费用和税款后,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一般债权人应当按比例清偿。剩余债务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分配。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撤销公司时,应当成立清算组,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未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未经公告和清算的,由股东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被吊销后怎样注销
企业吊销并不代表着自动注销,注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要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和检查。
1、清算备案
需要开股东大会,决定注销、成立清算组,将公司的相关材料提交工商部门,进行清算备案。
2、公告
在工商部门认可的报刊、媒体上发布注销公告,向社会通报注销决定。登报日期不得少于45天。
3、税务注销
到相关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税务检查与清算,检查合格后可以进行注销
4、工商注销
5、组织机构注销
携带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到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6、公章注销
将相关的公章或者与该企业有关的公用印章进行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通知债务人,同时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这就为公司原股东取得公司的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股东尽管是公司的出资人,但他是独立的与公司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那么,程序性的工作就是公司只要在注销前将债权转让给原股东,并通知原债务人即可,这样即使在公司注销后,原属于公司的债权也不至于消灭,只是发生了转移。对于受让该债权的股东来说,面临的风险是该债权有可能不能实现。因此,在转让时应遵循自愿的原则,由股东主动接受。同时,在转让时应考虑受让者所承担的风险,给予其适当的折扣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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