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别人钱财后归还一样构成诈骗罪,只能说明认真罪态度好,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如果诈骗数额大依然会坐牢。
行为人已经诈骗取得受害人钱财后,诈骗罪已经既遂,已经构成了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而诈骗钱财后返还给被害人,也同样构成诈骗罪,但返回钱财给被害人的行为可以说明行为人认罪态度良好并及时归还受害者的钱财,法官在量刑时可以对行为人从轻处罚。
诈骗罪立案前退赃可以不判刑吗?
(一)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不管有没有诈骗到钱,还是得手后积极退赃的,都构成诈骗罪,需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是,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的,可以作为积极认罪悔罪的表现,从而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不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的机会。
(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予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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