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重组方式如下:
1、收购并购。在中国,并购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购其他企业的股权或者资产,并购其他企业,或者采取定向扩股合并其他企业。本文采用的并购概念是上市公司作为利益主体,主动对外扩张的行为;
2、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另一种重要方式。我国股权转让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权转让,包括股权有偿转让、二级市场收购、行政无偿转让和控股股东收购;
3、资产剥离和股权出售。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重要市公司资产重组的重要途径。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将自身部分出售给目标公司以获取利润的行为;
4、资产置换。资产置换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资产置换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优质资产或现金替代上市公司存量呆滞资产,或以主营业务资产替代非主营业务资产。
一、借壳上市是什么
借壳上市是通过收购和资产置换,将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公司可以通过增发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融资,从而达到上市的目的。与一般企业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优势是能够在证券市场大规模筹集资金,从而促进公司规模的快速增长。因此,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已成为一种稀有资源,所谓的壳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由于部分上市公司机制转型不彻底,不善于经营管理,业绩不尽如人意,失去了在证券市场进一步筹集资金的能力。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必须进行资产重组。买壳上市和借壳上市是更充分利用上市资源的两种资产重组形式。借壳上市是指母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上市子公司,实现母公司上市。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需要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充分、准确、及时地披露这些相关交易信息。
二、公司收购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其一,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有,是否超过对外投资的限额。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其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规定期限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较强的公司,为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了相应的限制,赋予了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
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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