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当出具事故认定书,一方不签的,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
2、按照目前法律之规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交警无权扣车,且应当及时出具放车单。
3、如果受害方害怕最终得不到赔偿款的,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一、对方不签字能拿回驾驶证吗
能拿回,事故认定书是交警在充分查明原因后给出的,这个是不会因为一方没有签订就会受影响,要是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进行事故认定,结果一般是一样的。如果对方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3天都不签字,签字一方可以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放车单拿回驾驶证和车辆,一方不签的,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只需要将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就可以继续案件的进行。
二、对方全责为什么扣我车
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交警对双方赔偿问题,只有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才组织调解。交警无权以赔偿为由扣车。先找办案民警,要求出具责任认定书,并要求办理放车手续。
三、交通事故受害方怎么维权
交通事故受害方怎样维权如下:
1.及时报警。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
2.了解对方的基本信息,为以后索赔工作做准备。
3.领取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是确定各方事故责任大小以及日后索赔的重要依据。
4.受伤人员进行伤残评定。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后应当及时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5.申请调解。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调解。
6.诉讼。交警调解不是索赔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由交警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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