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卖淫与强奸行为的界定及界限
时间:2023-09-20 09:50:08 48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本罪和强奸罪在侵犯的客体方面存在差异。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强奸罪则侵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二者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又可以是男性;强奸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

本罪和强奸罪在侵犯的客体方面存在差异。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强奸罪则侵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

(二)二者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又可以是男性;而强奸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

(三)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本罪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为了获取钱财而强迫他人卖淫;强奸罪的行为人则是为了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

强 迫 卖 淫 与 强 奸 的 界 限

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它们在客体、对象和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强迫卖淫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

其次,强奸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男性或女性,而强迫卖淫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

最后,强奸罪的行为人是为了获取钱财而强迫他人卖淫,而强迫卖淫罪的行为人则是为了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

因此,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在客体、对象和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如果行为人实施的是强迫卖淫行为,则构成强迫卖淫罪;如果行为人实施的是强奸行为,则构成强奸罪。

本罪和强奸罪在侵犯的客体方面存在差异。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强奸罪则侵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二者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又可以是男性;而强奸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为了获取钱财而强迫他人卖淫;强奸罪的行为人则是为了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它们在客体、对象和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全文9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有期徒刑 最新知识
针对 强迫卖淫与强奸行为的界定及界限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强迫卖淫与强奸行为的界定及界限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