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拍卖后原债务由谁承担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期限届满等情况发生后仍不清算,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未依法实缴注册资本,股东承担补充责任
4、未实缴注册资本即转让股权,双双承担补充责任
5、抽逃出资,股东承担补充责任6、减资,股东承担补充责任7、恶意延长注册资本认缴期限,股东承担补充责任8、未依法清算即注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9、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20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二、公司拍卖的过程
1、由资产所有者代表提出资产拍卖的意向,并委托给专门的拍卖机构;2、资产拍卖机构将受托拍卖的资产在拍卖市场挂牌公布,公开招标竞卖;3、在公开竞卖中,最终将资产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4、拍卖成交后,由资产所有者和购买者双方签订契约,进行公证,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契约的内容包括:资产概况、出售价格、付款方式等。企业整体资产拍卖时,还要考虑原有债权债务处理,退休及在职职工安置办法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5、资产拍卖机构向委托方按资产成交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如何司法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或者解除冻结股权,除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以外,还应当在作出冻结或者解除冻结裁定后7日内,将法律文书送达股权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
人民法院裁定拍卖上市公司股权,应当于委托拍卖之前将法律文书送达股权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
被冻结或者拍卖股权的当事人是国有股份持有人的,人民法院在向该国有股份持有人送达冻结或者拍卖裁定时,应当告其于5日内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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