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并不是固定的。目前,住房公积金缴纳的费用,仅提供一个指导的比例(可供参考):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其中,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具体标准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比如说经济情况来进行确定。
厦门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公积金首套贷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5%。另外,如果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且符合厦门市普通住宅标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不得低于20%。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二、设区城市(含地、州、盟,下同)应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程序,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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