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几年?
故意毁坏财产罪,是指故意毁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这种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大量或者其他严重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罪过是主观故意表现出来的。犯罪的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产,而是破坏财产。
故意毁坏财产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大量公私财物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故意破坏经济罪的法定最高刑罚是7年监禁。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还应根据情况给予经济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有大量公私财物被故意毁坏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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