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异地违章罚款是可以的,现在很多汽车网站与机构都有交通违章代办业务,怕麻烦的车主可以选择这种方式。这种代办车主本人可以不要到场,但要注意的是必须选择有正规资质和实力的机构,否则极易上当受骗。而且在代办前最好和这些代办机构签订相关协议,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也可以本人前往当地交管部门,因为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车主去之前最好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到那里后根据交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如果违章当地有亲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他们,请之代办。除了以上的办法,车主还可以通过邮政代缴的方式处理违章。但是邮政代缴尚不能涉及扣分项目,如果是扣分的话只能自己办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违章行为的处罚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第一百零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1.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2.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3.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4.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第一百零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第一百零六条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第一百零七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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