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相片加注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护照加注及补、换发申请审核表;
2、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头像(白色背景)彩照两张;
3、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
4、提交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结束后到出入境接待大厅银行窗口缴费并将缴费证明交至受理窗口
3、预约取证日持申请回执到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
注:选择特快专递邮寄证件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和缴费后,在出入境接待大厅特快专递窗口办理手续。
办理地点
1、户籍所在的办证大厅
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接待大厅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盐阜西路22号
电话:0514-87055078
扬州市宝应县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
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14-88877073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
地址:扬州市文汇西路158号
电话:0514-87880279
扬州市公安局高邮市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
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66号
电话:0514-84066104
办理时限及费用
护照加注20元/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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