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医直接结算的条件:
1.需要自行与参保社保机构进行确认
2.同时需申领符合跨省异地就医规范的社保卡,即我们常说的金融社保卡
3.在参保地办理了相应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登记备案
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填写*省*市职工医疗保险就诊申请表或备案表,并确保备案信息上传至全国社会保险网。
到备案选定的医院就医时,持本人金融社保卡(具有银联标识的第二代社保卡)以直接结算的方式办理住院登记,出院时方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注意:1.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只适合住院患者,不适合门诊患者。
2.患者住院期间医保缴费状态不得断保,否则将无法刷卡结算。
3.住院的医保目录(包括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按照广东省医保目录执行;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则依据参保地政策执行。
由于各地医保待遇政策有差距,因此,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待遇标准较原参保地政策会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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